根据《内蒙古大学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考录取工作办法》精神,结合我院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考录取工作实际情况,制定本工作办法。
一、组织管理
1.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、教授委员会成员参与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,负责制订学院招考录取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。
2.各研究方向成立由包括报考导师在内的本学科7名具有教授职称(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)以上专家组成的考试小组,设组长1名,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、评分标准,对考生进行考核。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,落实导师主办责任。
二、选拔范围及条件
1.政治合格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,无违纪现象。
2.符合教育部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全部条件。
3.综合考察考生学科背景、学术基础、研究能力、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等,择优推选进入考试的考生名单。
4.外语水平要求:符合报考语种前提下的任意一项。
英语:通过大学英语四级(四级成绩达到425分)或以上;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或以上;托福(TOEFL)成绩达到72分;雅思(IELTS)成绩达到5.5分;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本科以上学位。
俄语:通过大学俄语四级或以上;通过俄语专业四级或以上;在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本科以上学位。
日语:通过大学日语四级或以上;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(新N2)及以上者;在日本获得过本科以上学位。
三、名额分配
共15人,名额分配如下:
招生导师共6人,陈智、徐成芳、傅锁根每人额定招生3人;赵东海、张吉维、景剑峰每人额定招生2人。
学生按导师报考,在导师名下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,择优录取。
学院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和考试成绩,对导师名额计划进行适当调整。
马克思主义学院
2022年4月28日